小武给我打电话,说他受伤了。我吓了一跳,忙问怎么回事,他说是前些天和同事打球,被撞倒,然后把胳膊给折了。我立刻忍不住骂他,都工作了,打球还这么猛干嘛呢?拼抢积极有奖吗?以为打职业联赛吗?电话这头我唠唠叨叨,电话那头小武连忙说,也不是很严重,也不是很严重。
让女朋友多炖些骨头给你,这几天就不要到处乱动了,睡觉的时候也小心点。我终于还是软下口气慢慢跟他说。我实在是心疼这小子。
小武是我在南方工作的时候认识的朋友。交情自然很不一般。起先他还挺羞怯的,并不怎么说上话,因为我算是他“上属”。不过相信是缘分所致,总有一些机缘两人打开隔阂,自然而然就成了交心的朋友。
小武是很典型的福建男孩,聪明、忠实,他们老乡很喜欢扎堆。我跟着小武,也交了他们老乡不少朋友,当然大家也都热衷打球和喝酒,畅快淋漓。这着实让我对福建产生了极美好的印象;虽然自己没到过福建,不敢轻易评价那里的风土人情,可就是我认识的这一堆好玩善良的福建朋友,个个都是身强力壮,长得朴实却不失机灵,很是对我的胃口(哈哈...)。当然,小武在他们里面是我最喜欢的,这么多年,他该是我见过的最帅的家伙:俊朗健壮、英气逼人,性格单纯直爽,毫无造作。我和他在一起会觉得自己是个坏人。
记得又一次我们一起到农村办事的,晚上我们一起在井边洗澡。因为得打水,于是只能轮流洗。月光皓白,照得两人周身一览无余,没半点秘密。他给我打水,蹲在一边却不敢看我。“小武,你是怕鬼还是怕羞?!”我边洗边逗他。“嘿嘿,都怕。”小武答道,说着便手捂着下身。我洗完了轮到给他打水了,他慢吞吞地转过背去。不好意思也得洗吧,我心里一阵好笑。其实这小子哪里知道,背部和臀部都是男人很性感的部位。正面全裸见得多了,这后面就别有味道,牵扯扭动的背部肌肉和圆鼓的臀部都让人浮想联翩。有月亮的晚上,我的淫念和小武的单纯,构成了绝妙的回忆。
小武喜欢打篮球,每次都得在球场找他,他们一群老乡也有经常打球混在一起的。小武球风比较猛,常有撞人和被撞的事情,磕碰受伤是家常便饭。脑门上,胳膊上都是创口贴,腿上也常有碘酒弄得到处红一块,对此我反而认为很帅。也不知道是我喜欢他喜欢得太深还是怎么,这小子受伤以后更显得沧桑和硬朗,透出让人无法抗拒的男人味。
小武是好男人,喜欢他的当然不只是我了。很快就有了个女朋友,虽然我和小武还只是若近若离,或者是对健伟的感情终没彻底放下,我也始终没有把小武爱人来相处。可每当看到他们成双入对,我心里也总有不舒服。感情都是自私的说得真是一点无错,即便是自己得不到的男人,我也总对别人占有他感到隐隐的不爽。
我临走的时候,小武带着女朋友到我家跟我道别。他调皮地跟我索要礼物留作纪念,我一时懵懂,早说我给你准备啊。他又说,我不要买的。他女朋友静坐一旁看我们两人像吵架一般说话。小武说,你给我件衣服。我笑道,那还不简单。于是想找件厉害的给他。小武突然盯着我说,不用找了,我要你身上那件。我正迟疑说身上这件t恤都穿了一天了,满是汗。可小武不顾我多说,上来就给我脱衣服。他的手环保着抓住我的衣服下摆,我感觉他的手在我的后背上滑动。两人面对面靠得很近,小武认真地给我脱,而我听着他的喘气声,脑袋一阵空白。他女朋友不以为然,让我更是面红心跳。
“都是汗啊...”小武拽着我衣服叫道。我在一旁显得有些不好意思,依旧无语。
现在回想,当时我真该反过去脱他的衣服。真不知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再看到他摸到他。我们分开后,他经常给我打电话,我却从来没有给他打过。他常骂我已经忘记他了,我也只能笑笑应付他。其实我怎么会忘记他,那么多手下,就他敢跑到我面前,指责我做事拖拉健忘,我竟半句话也不忍心说他。而他总是说完了我便开始动手帮忙,这样的朋友其实我很少。有时候我想,认识一个人可以是5年、6年甚至10年、20年,可能在一起的能有3年、4年的就很不容易了,如此这般,要是能做一两年特别好的朋友,也许就应该知足了。
小武,是对我福建的全部美好印象。我想就因为他,我有钱的时候会去那里买栋房子吧。我刚有这想法,小武就打电话给我说他家的渔村风景秀丽,游说我赶紧过去买地盖房子吧。
道不尽啊,道不尽...
what's in my mind
bb, i [heart] u...
Monday, December 8, 2008
阿辉
好久没有想阿辉了,于是就抽空想想他吧。
前几年还在南方晃悠,那是六七月份,大学生们毕业聚餐的时候,一天和个朋友出去吃饭。正好在饭馆碰到一群小伙子在旁桌吃喝,正好我朋友认识其中一个,于是我们也就厚颜无耻地跟他们拼桌、混吃了一回。一桌全是男生,大多打着赤膊,唯独一家伙穿着一件旧黄的背心,也不多说话,朋友给我介绍的时候,不想他却和我连碰了三杯。我和阿辉也就是这么认识的。这小子跟我喝完还主动给我满酒,陪着我一起往下喝。这种情况若是往常的应酬,我定是以为是诚心要喝醉我,但阿辉抱着啤酒瓶子不让他人的模样实在是憨傻可爱,我满心喜欢,于是喝得也很是爽快。几瓶下来,阿辉拉开坐我旁边的同学,就和我揽在一起。我和朋友在桌上是年长的,这么喝说是给面子也罢,说是好喝酒也罢,反正阿辉是给我笼络了。他另启了两瓶,红透着脸说是还要和我连喝三杯。我立即喜欢上这个虎头虎脑的家伙。
这些年来,我很喜欢在喝酒的时候来欣赏一个人,一杯倒的也罢,酒坛子的也罢,我都认为,人在举杯、饮尽的时候是可以透出一股劲来的。阿辉喝酒是敢喝,绝不斯文卫生,反而是常常酒洒胸襟。洒酒的人有三种,一种是喝醉了,一种是故意洒开,还有就是很开心。阿辉喝了兴头上,我当然高兴。再说,他酒洒胸口的时候,我忍不住故意给他擦擦,大大方方摸了一把。
或许是大学生要毕业了难免会伤感,喝了最后倒下的也有,两三人围着告别的也有,我朋友跟他老乡抱着砍家常。我和阿辉则是躲在角落里,脑袋碰脑袋地聊着他以后的工作。
“大哥,我买包烟咱们出去抽。”他突然站起来,没来得及拽,他就跑了出去。待他回来,我拉住他,掏出自己的烟给他。“不敢抽你的烟。”这小子嘿嘿地说,撕开刚买的烟就要给我点上。我夺过他的打火机,掏出两根烟,自己含在嘴上,两个火星挨着都点着了,我拿了一只给他。阿辉热血冲头,猛拍了拍桌子,兴冲冲地于是又大叫了几瓶酒。“我太感动了。”阿辉红着脸说道。我当时想,如果我是和阿辉谈恋爱,这时的感觉实在是太对味了。等到第二次和他们寝室的同学喝酒的时候,阿辉也给我抽着了一根烟,替我塞到嘴上,有吃醋的同学大叹,“阿辉,你什么时候和老大感情这么好了!?”
有时我都说,感觉是没有道理的,我对阿辉的闪电式的感觉印象是那么深刻。我一向认为男孩子在年轻的时候该是要这么大大方方地相处的。这么多年,我有过那么多酒肉朋友,同样也有喝得开心合拍的,或者除了黑杰,也就是阿辉让我最印象深刻。他的汗(也许还有口水,哈)和酒洒湿了的衣服,总给我最自然的喝酒回忆。其实这些年我都不敢说自己是阿辉的挚友,总觉得没有和他相处够。实在是因为认识到熟悉到分开,不过才2个多月的时间。他毕业离开的时候下雨我去送他,反倒是他打着雨伞在等我。阿辉揽着我,我们打着一把伞,“大哥,你再靠近点。”我当时忍不住地想,老天,就让我们这么交往下去罢。但我们终于分开,他到了外地工作,我也终于回到北京。有时阿辉给我打电话说说工作,报怨生活困难。他想创业的时候,我给他钱、全力支持,虽然我知道那时候是很难做起来的,“大哥,你是我的第一个大股东。”他这么说。听到他开心、有干劲,我也很高兴。
去年我回去的时候,阿辉又约了我喝酒。可惜是冬天怎么都觉得不尽兴,我大笑说他应该喝猛一些,衣服要湿了才行。等到晚上,我和阿辉回到他定好的酒店。一个床上是五六个挤在一起的他的同学,而另一个床则留给了我,阿辉自然地就靠我旁边躺了过来。貌似我们这一群人都默认了阿辉和我感情是极深的。
阿辉和我两人满身酒气,但还是闹着抱在一起。“我都想不到我能有机会和大哥睡在一起。”他说。我逗他说以后想和我睡随时打电话。我满身地摸他,说他哪块哪块又胖了,这小子挺着肚子顶着我,很快就睡着了。我一直都后悔,如若当时房间里只有我和他,一定会发生点什么。可也许缘分就是如此,第二天我早早起身,阿辉送我到门口,我们在玄关狠狠地抱了抱。“肚子大了阿辉。”我感觉阿辉挺起的肚子逗他说。
“还不都是你...”阿辉笑着说。
他说这句话的样子,该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了。
前几年还在南方晃悠,那是六七月份,大学生们毕业聚餐的时候,一天和个朋友出去吃饭。正好在饭馆碰到一群小伙子在旁桌吃喝,正好我朋友认识其中一个,于是我们也就厚颜无耻地跟他们拼桌、混吃了一回。一桌全是男生,大多打着赤膊,唯独一家伙穿着一件旧黄的背心,也不多说话,朋友给我介绍的时候,不想他却和我连碰了三杯。我和阿辉也就是这么认识的。这小子跟我喝完还主动给我满酒,陪着我一起往下喝。这种情况若是往常的应酬,我定是以为是诚心要喝醉我,但阿辉抱着啤酒瓶子不让他人的模样实在是憨傻可爱,我满心喜欢,于是喝得也很是爽快。几瓶下来,阿辉拉开坐我旁边的同学,就和我揽在一起。我和朋友在桌上是年长的,这么喝说是给面子也罢,说是好喝酒也罢,反正阿辉是给我笼络了。他另启了两瓶,红透着脸说是还要和我连喝三杯。我立即喜欢上这个虎头虎脑的家伙。
这些年来,我很喜欢在喝酒的时候来欣赏一个人,一杯倒的也罢,酒坛子的也罢,我都认为,人在举杯、饮尽的时候是可以透出一股劲来的。阿辉喝酒是敢喝,绝不斯文卫生,反而是常常酒洒胸襟。洒酒的人有三种,一种是喝醉了,一种是故意洒开,还有就是很开心。阿辉喝了兴头上,我当然高兴。再说,他酒洒胸口的时候,我忍不住故意给他擦擦,大大方方摸了一把。
或许是大学生要毕业了难免会伤感,喝了最后倒下的也有,两三人围着告别的也有,我朋友跟他老乡抱着砍家常。我和阿辉则是躲在角落里,脑袋碰脑袋地聊着他以后的工作。
“大哥,我买包烟咱们出去抽。”他突然站起来,没来得及拽,他就跑了出去。待他回来,我拉住他,掏出自己的烟给他。“不敢抽你的烟。”这小子嘿嘿地说,撕开刚买的烟就要给我点上。我夺过他的打火机,掏出两根烟,自己含在嘴上,两个火星挨着都点着了,我拿了一只给他。阿辉热血冲头,猛拍了拍桌子,兴冲冲地于是又大叫了几瓶酒。“我太感动了。”阿辉红着脸说道。我当时想,如果我是和阿辉谈恋爱,这时的感觉实在是太对味了。等到第二次和他们寝室的同学喝酒的时候,阿辉也给我抽着了一根烟,替我塞到嘴上,有吃醋的同学大叹,“阿辉,你什么时候和老大感情这么好了!?”
有时我都说,感觉是没有道理的,我对阿辉的闪电式的感觉印象是那么深刻。我一向认为男孩子在年轻的时候该是要这么大大方方地相处的。这么多年,我有过那么多酒肉朋友,同样也有喝得开心合拍的,或者除了黑杰,也就是阿辉让我最印象深刻。他的汗(也许还有口水,哈)和酒洒湿了的衣服,总给我最自然的喝酒回忆。其实这些年我都不敢说自己是阿辉的挚友,总觉得没有和他相处够。实在是因为认识到熟悉到分开,不过才2个多月的时间。他毕业离开的时候下雨我去送他,反倒是他打着雨伞在等我。阿辉揽着我,我们打着一把伞,“大哥,你再靠近点。”我当时忍不住地想,老天,就让我们这么交往下去罢。但我们终于分开,他到了外地工作,我也终于回到北京。有时阿辉给我打电话说说工作,报怨生活困难。他想创业的时候,我给他钱、全力支持,虽然我知道那时候是很难做起来的,“大哥,你是我的第一个大股东。”他这么说。听到他开心、有干劲,我也很高兴。
去年我回去的时候,阿辉又约了我喝酒。可惜是冬天怎么都觉得不尽兴,我大笑说他应该喝猛一些,衣服要湿了才行。等到晚上,我和阿辉回到他定好的酒店。一个床上是五六个挤在一起的他的同学,而另一个床则留给了我,阿辉自然地就靠我旁边躺了过来。貌似我们这一群人都默认了阿辉和我感情是极深的。
阿辉和我两人满身酒气,但还是闹着抱在一起。“我都想不到我能有机会和大哥睡在一起。”他说。我逗他说以后想和我睡随时打电话。我满身地摸他,说他哪块哪块又胖了,这小子挺着肚子顶着我,很快就睡着了。我一直都后悔,如若当时房间里只有我和他,一定会发生点什么。可也许缘分就是如此,第二天我早早起身,阿辉送我到门口,我们在玄关狠狠地抱了抱。“肚子大了阿辉。”我感觉阿辉挺起的肚子逗他说。
“还不都是你...”阿辉笑着说。
他说这句话的样子,该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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